古代以色列人的五個祭: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 (利未記1-7章)


古代以色列人的五個祭: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 (利未記1-7章)

利未記這卷書,大約是西元前1500年的時候,藉著上帝的啟示,由摩西寫下來的。由於舊約聖經原本是希伯來文寫的,當時每一卷書都是以各書卷的第一章第一節第一個字來當作卷名,即是,(唸成vayikra,重音在最後一節),意思是「呼喚 (call)」,利未記這個卷名是後來加上去的。

當時的背景是,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建造了會幕(tabernacle; tent of meeting),會幕是人與上帝相會的地方,因此利未記就是記載著上帝在會幕中呼叫摩西,祂希望以色列人來親近祂。

但當時有一個問題,就是,人因有罪而沒有辦法接近神,若一靠近神,人就會死掉,因為神是聖潔的,人是有罪的,這使得人與神不得不需要隔離開來。

按照古代以色列的律法,所有的罪都必須用血潔淨,如果沒有流血,就不能赦免。(希伯來書 9:22) 因此只要有罪要贖,人就必須藉著宰殺動物、流出牠的血,以此來獻祭贖罪。因為神要的祭,一定要流血,才能代償罪的虧欠,因此上帝要摩西設立這五種祭,如此猶太人就可以透過獻祭來親近上帝了。

(1)燔祭:
如果要獻上燔祭,首先要選一隻沒有瑕疵的公牛、或是公綿羊、或是公山羊,然後把手放在它的頭上(這叫做按手),這個動作表示你和牠聯合在一起了,也就是說按手之後,這隻牛或羊就代替了你,牠被殺就代表你被殺,牠被燒在祭壇,就代表你被燒在祭壇。然後,祭司就要把牠宰殺在祭壇的北側。若面對會幕,祭壇的右邊就是北側,也就是從入口進去靠右邊的地方(如圖):

會幕前的祭壇與洗滌盆

宰殺之後,接下來要把牠的血灑在祭壇(altar)的周圍,然後再把牠剝皮,然後再把牠切塊,然後再清洗一下牠的內臟與腿,除了皮要歸給祭司之外,全部都要放在祭壇上燒掉。

如果你的經濟比較困窘,買不起牛羊,可以改獻斑鳩,如果連斑鳩也買不起,可以獻雛鴿,就是剛孵出來,翅膀都還沒散開的鴿子,這樣也可以,上帝也悅納這樣的祭物。獻祭的方式,首先也是先按手在鳥的頭上,扭斷它的頸子骨,然後宰殺,把血流在祭壇的周圍,然後除掉牠的羽毛,接著把胸部切開來,拿掉嗉囊,最後把羽毛和嗉囊這些不要的部分都倒在燔祭東邊的倒灰處(靠近入口的那一側),然後把鳥的翅膀撕開,如此翅膀就會張開著,但不可撕斷,最後把鳥放在祭壇上燒掉。

燔祭的整個過程,不僅賦有洗淨我罪的意義,也象徵把自己裏裏外外都敞開給神,放下面子與裏子,除去污穢垃圾,把自己完全奉獻給祂。


(2)素祭:
素祭必須配合燔祭一起獻上,不能單獨獻。要獻素祭的時候,可以選一粒粒初熟的麥穗,或是細細的麵粉,或是烤好的餅,這三種裡面選一種即可。這些農作物都是需要透過花時間辛勤播種、收割才能獲得的,因此獻素祭代表著把自己的工作成果奉獻給上帝。選好之後不能單單獻上,必須加上油,以及乳香(一種乳香木的樹脂,內含揮發性油脂,燃燒時會散發出帶有香味的煙,煙能驅除蚊蟲,也可舒緩呼吸系統,以及醫治關節炎等疾病。),還要再加上鹽。

如果獻上的是細麵,就拿給祭司,然後祭司會抓一把細麵,澆上油,加上乳香,加上鹽,最後放在祭壇上燒掉,剩下的細麵要歸給祭司,因為它是至聖的,祭司必須在聖處吃。

如果獻上的是餅,就要準備調油的無酵細麵餅,或是是抹油的無酵薄餅,然後使用烤爐、鐵鏊,或是煎盤來烤餅,烤好之後把餅壓碎,再澆上油,加上乳香,加上鹽,最後放在祭壇上燒掉。

如果獻上的是初熟的穗子,首先要先輾壓,把殼除掉,然後烘烤,再澆上油,加上乳香,加上鹽,最後放在祭壇上燒掉。

素祭中不可以有酵,也不可以有蜜,因酵代表著生活中的罪,只要一點點,麵粉就會因著發酵而膨脹起來,因此必須準備沒有酵的餅;而蜜象徵虛浮誇大,因此也不可放在素祭中。所有的素祭,都要配上鹽,鹽代表著這是我們與上帝永遠的約定(民數記18:19)。

獻素祭的整個過程,不僅象徵把自己辛勞工作的成果呈獻給上帝,更代表著,雖然生活中會經歷苦難(輾壓,烘烤;揹著自己的十字架),也要讓自己的生命被聖靈(油)充滿,並且要加上禱告(乳香),才是真正把自己的生活與工作奉獻給上帝。

(3)平安祭:
又叫做酬恩祭,英文叫做fellowship offering,因此它是一種與神交通(團契)的祭,當我們要感謝神,或是想要還願,或是純粹甘心自願,就可以獻平安祭。平安祭是唯一可以讓獻祭的人吃祭物的祭(有點像民間信仰的吃大拜拜)。

如果要獻平安祭,必須選一隻牛,或是綿羊,或是山羊,公母皆可,然後取它的腎(腰子)和脂油獻給上帝。在猶太人的觀念中,腎主導人的心思與感情(但我們華人是用心腸肺腑來代表),而脂油是最上好的部位,包括蓋臟的脂油、腰子上的脂油、肝上的網子、綿羊的肥尾巴等部位,這些動物性脂油,不論是烹飪或是做成抹身體的油霜,都是品質最好的。

獻平安祭時,首先也是先按手在祭物的頭上,然後宰殺,灑血於祭壇的四週,把腎和脂油取出放在祭壇上燒掉獻給上帝,然後把胸跟右腿必須給祭司,祭司可以帶回家吃。其餘的部分歸給獻祭的人,他可以分給大家吃。

在獻平安祭時,若要表達的是感謝,所有的祭肉必須當日就要吃掉,必須再加上4種餅給大家吃,也就是調油的無酵餅10個、抹油的無酵薄餅10個、調油的餅10個,以及有酵的餅10個。其中,各種餅中必須先取一個給祭司吃(十分之一),剩下的餅就全部可以讓獻祭的人分給大家吃,不需要燒掉給上帝,因為它們不是素祭。由於是感謝祭,祭物要分享給別人,因此可以包括有酵餅。

基本上,所獻的餅裡面是不能有酵的,但只有兩個情況例外,一個是獻平安祭時,另一個是在五旬節的時候,要獻上兩個有酵的餅,這兩種餅都不是素祭,而是稱作供物,在這裡酵代表著倍增與擴大的恩典。

而感謝的平安祭,由於祭肉必須限當日吃完,通常必須請多人幫忙吃完,因此平安祭的獻祭過程,其意義不只是奉獻,而是在於分享給他人,讓別人與你一起快樂。

若要表達的是還願與甘心的平安祭,所有的祭肉可以隔日繼續吃,而且不用再加上餅,因此通常可以自己慢慢吃掉,不一定要請別人吃。


(4)贖罪祭 (sin offering):
專門處理屬於籠統的、隱而未現的罪。如果犯罪的是祭司,或者是全會眾(群眾)都犯此罪,那麼這個罪比較嚴重,必須獻一隻公牛犢。首先必須按手,然後宰殺,之後祭司指頭蘸血,走進聖所,在聖所與至聖所之間的幔子面前,彈血彈七次(使人能再來到神面前),然後再到聖所中的金香壇前,抹血在金香壇的四個角上(恢復與神的交通與敬拜),最後走到祭壇的壇腳倒血。最後把這隻牛的腎與脂油全燒在祭壇上歸給上帝,因為它的血有帶到聖所贖罪,因此剩下的肉不能歸給祭司,必須全部燒在營外。

個人犯罪方面,如果犯罪的是一名官長,他必須獻一隻公山羊。如果是一般百姓,則要獻母山羊或是母綿羊。獻祭的過程就比較簡單,祭司不需要進入至聖所,在按手與宰殺之後,祭司要走到祭壇那邊,抹血在祭壇的四個角,然後倒血在祭壇的四周圍(恢復對神的奉獻與委身)。然後把腎與脂油全燒在祭壇上,因為沒有將它的血帶到聖所,因此剩餘的部分都歸給祭司,因為它是至聖的,祭司必須在聖處吃。

若是犯罪的人很貧窮,可以改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其中一隻用來做贖罪祭,另一隻用來做燔祭,贖罪祭獻祭過程首先是扭斷鳥的脖子,然後彈血在祭壇面上,倒血在祭壇腳下,剩下的歸給祭司。燔祭的部分,也是先扭斷鳥的脖子,然後彈血在祭壇面上,倒血在祭壇腳下,但剩下的必須全燒掉在祭壇上。

若是犯罪的人極為貧窮,可以改用細麵,由祭司抓一把0.1伊法(2公升左右)的細麵,不加油和乳香,然後丟入祭壇燒掉。


(5)贖愆祭(guilt of offering):
專門處理屬於蓄意的、具體之罪。贖愆祭必須獻上一隻公綿羊,獻祭過程與贖罪祭一樣,同樣是按手與宰殺之後,祭司要走到祭壇那邊,抹血在祭壇的四個角,然後倒血在祭壇的四周圍。然後把腎與脂油全燒在祭壇上,剩餘的部分都歸給祭司,因為它是至聖的,祭司必須在聖處吃。

另外,贖愆祭必須要賠償他人的損失,所虧欠人的部分必須如數償還之外,還要再加上五分之一。

這五種祭,都在預表後來的耶穌基督。耶穌受鞭打、衣服被剝光、被釘十字架,垂下頭,張開雙手,鮮血流盡而斷氣的過程,讓人不禁聯想到他就是以代罪羔羊的身分,一次完成了這五種祭。而耶穌死亡時,聖殿的幔子突然發生從上到下裂成兩半(馬太福音27:51)的現象,也是要使人明白上帝是要藉著耶穌的生命,赦免全人類的罪,使祂與人的隔閡永遠地打通,再也不需要靠宰殺牲畜的方式。

如今,雖然我們已經不需要藉由古代獻祭的方式來親近上帝,但仍舊要懷抱著獻祭背後所蘊含的真義來親近上帝,不僅不忘記耶穌代死贖罪的恩典,也要時常對祂傾心吐意,因祂「呼喚 (call)」我們與祂親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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