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人的兩個新年


猶太人有兩套曆法,一個是民曆,一個是聖曆。猶太人是在亞筆月的時候出埃及,亞筆月是猶太民曆的七月,當時上帝要他們從那一天開始,把七月改成一月,也就是在那一天,上帝要他們改成另外一套曆法,稱為猶太聖曆的一月(相當我們陽曆的3月中):

 「你們要以本月為正月,為一年之首。」(出埃及記12:2)

於是,從此以後,猶太聖曆的1月14日就是逾越節,而1月15-21日的這個禮拜是除酵節。然而,猶太人過的新年,仍然是使用猶太民曆來過,因此他們的新年是猶太民曆的1月,是猶太聖曆的七月,相當我們陽曆的9月中。

曆法的制定,主要是依照季節與農耕。在巴勒斯坦地區的季節,大致分為旱季與雨季。由於旱季是猶太民曆的7月到12月(陽曆的4月到9月),雨季是在猶太民曆的1月到7月(陽曆的10月到3月),是他們犁田到播種的時候,所以他們一向把正月,也就是新年定在猶太民曆的1月((陽曆的9月中)。但這樣的制度,在猶太人出埃及的那一晚,上帝要他們改變成新的曆法,便成以猶太民曆的七月,作為正月,也就是新的一年的開始。

上帝是要猶太人,世世代代都要永遠記得,先祖們蒙受上帝拯救,離開埃及,脫離奴役的日子,獲得自由的恩典。上帝也要他們之後守逾越節的節期,紀念著這個重大的日子。於是,從此猶太人有兩個新年,一個是民曆的新年(陽曆的9月中),另一個是聖曆的新年(陽曆的3月中)。

這就好像,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從此便擁有兩個生日,一個是原本出生的生日,就像是猶太人民曆的新年,另一個是受洗的那一日,基督徒蒙受上帝的赦罪恩典,從此便進入了一個新的開始,值得歡慶與紀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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