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細耳人的「三不」

「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,就是拿細耳人的願,要離俗歸耶和華。」(民數記 6章2節 )

在民數記第六章中,記載著一類特別的人,叫做拿細耳人(nazir)。「拿細耳」這個字的意思是「分別為聖」。向上帝許願,自願離俗而把自己奉獻給上帝的人,叫做拿細耳人。拿細耳人不限男女,所奉獻給上帝的時間,可以是一段特定的時間,也可以是一輩子。

拿細耳人不能做三件事情,第一,他不能喝酒,不管是濃酒或是淡酒,都要遠離,也不可以吃葡萄,以及葡萄所製的食物,例如:葡萄汁、葡萄酒、葡萄乾、葡萄籽、醋...等。為什麼不能吃這些東西呢? 因為葡萄與酒象徵世俗的享樂。上帝其實沒有禁止人享樂,但因為世俗的享樂容易迷失自己,對上帝的敏感度便會失去,拿細耳人由於已經把自己歸給上帝,需要時時保持警醒,因此便放棄世俗的享樂。

第二,拿細耳人不能剃頭,為什麼呢? 因為頭髮象徵他們分別為聖的記號,「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」(民數記6章7節),這個部分,與大祭司的聖冠很類似。關於大祭司的聖冠,在出埃及記28章36節有提到,大祭司要使用一面精金製造的牌子,牌子上面刻著「歸耶和華為聖」,然後用一條藍色的細帶子,把金牌繫在大祭司聖冠的前面。因為大祭司是歸給上帝的,因此歸給上給上帝的記號,就要戴在他的頭上。利未記8章9節也有提到,大祭司除了要潔淨自己,穿上內袍、束上腰帶、穿上外袍,然後繫上以弗得(類似背心,用彩色線精工所織成,肩帶上有12塊寶石,代表以色列12支派)、戴上胸牌(裏面有烏陵、土明),最後要戴上聖冠,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。拿細耳人沒有大祭司的聖冠可戴,但上帝賜給他們一個記號,就是頭髮,因此他們都不可以剪頭髮,都必須留長。當他們留著很長的頭髮走在路上時,別人一看到他們,就知道他們是拿細耳人。

當拿細耳人奉獻上帝的誓約期滿了之後,他就可以還俗,還俗的儀式就是把長髮剪掉,從此也可以喝酒了。這個部分與大祭司也很類似,因為大祭司平常在事奉的時候是不可以走出聖所的,當他「下班」要離開聖所的時候,就必須摘下大祭司的聖冠。

拿細耳人  參孫
第三,拿細耳人不可以接近死屍。為了保持分別為聖,拿細耳人不可沾染汙穢不潔之物,包括死屍。因此,若是他們的父母、兄弟姊妹去世了,他們必須放下個人的感情,不能靠近遺體,也不能辦喪事,這一點真的蠻困難的。

在聖經中,終身做拿細耳人的代表有參孫、撒母耳和施洗約翰。在出生之前,他們的父母就把他們獻給上帝做拿細耳人了。另外,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旅程(請參見使徒保羅的四次宣教之旅)中,曾經在堅革哩(希臘南部的海港,在哥林多城東邊約13公里,在那裏有位著名的女執事,叫做非比)剪了頭髮,許過拿細耳人的願,後來保羅就前往以弗所了。(使徒行傳18章18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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